全国首例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判刑!
全国首例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判刑!
北京新闻中心举行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在会上透露,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吉祥物“冰墩墩”是北京冬奥组委的重要财产,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依法享有著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还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任何人对“冰墩墩”形象或者名称的使用,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冰墩墩”的形象作为美术作品,北京冬奥组委的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该作品,更不得将“冰墩墩”的形象进行歪曲、篡改等不当使用,按照法律规定合理使用的除外。同理,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同样受法律保护。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北京冬奥组委有权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其次,北京冬奥组委对“冰墩墩”的形象和名称除了享有传统的著作、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外,还特别享有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对一些重要的奥林匹克元素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是我国所特有的,其源于《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也体现了我国对奥林匹克规则的尊重。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公告总计63项奥林匹克标志。这里既包括可爱的吉祥物“冰墩墩”,也包括奥林匹克五环图案、北京冬奥会会徽等标志。
商业使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形象和名称属于我国法律法规确定的奥林匹克标志,未获北京冬奥组委的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
目前,国际奥委会全球合作伙伴和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和官方赞助商可以依法商业使用“冰墩墩”形象和名称。此外,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生产商和零售商可以依据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生产和销售“冰墩墩”形象和名称的特许商品。
非商业使用
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或者组织可以申请非商业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申请人申请非商业使用“冰墩墩”,应遵守《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冬奥组委发〔2019〕19号),登录北京冬奥组委官方网站,搜索“有关标志非商业使用规则”链接进入相关页面,按要求填报材料,进行申请。
获得许可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许可的范围、签署的承诺以及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技术规范使用“冰墩墩”,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北京冬奥组委知识产权的行为,也不得协助任何第三方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其与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等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KEO基奥—专注于企业品牌品牌服务
主要服务:品牌VI设计,vi设计,logo设计,包装设计,宣传画册设计等
KEO基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品牌策略,VI设计,品牌落地服务。我们拥有一支专业的4A设计团队和营销顾问,以创新、专业、诚信为核心价值,帮助客户打造卓越的品牌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吸引力。
400电话:400-021-5508
联系电话:136-1177-6949(品牌总监)
公司地址:上海普陀区星光耀广场1号楼13A18
注:本站文章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文字或图片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bxf@shkeo.com)删除。 感谢。
相关文章
- 文化旅游IP吉祥物该怎样设计? 2024-05-08
- IP设计的内容包括哪些 2024-07-05
- 做活动的吉祥物该怎样设计? 2024-05-11
- 如何把商场IP吉祥物打造成超级IP 2024-05-11
- 企业吉祥物设计的重要意义 2024-05-06
- 吉祥物、卡通IP形象、动漫人物这些具体区别是什么? 2024-05-14
- IP吉祥物的设计理念有哪些 2024-07-04
- 食品快消品企业IP吉祥物怎样设计? 2024-05-08
- 商场地产IP吉祥物设计怎样设计? 2024-05-08
- IP设计是什么意思 IP设计的重要性 2024-04-02
- 浅谈企业IP吉祥物未来的发展趋势 2024-05-08
- 企业IP吉祥物设计的价格和费用 2024-05-08